29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在香港共同宣告: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2019年1月18日在北京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于当天正式起在两地同时生效。至此,香港回归以来内地与香港签署的九项民商事司法协助文件全部生效,这也标志着两地在法律规则衔接上实现新突破。
就这个话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湾区涉外律师刘珒接受了新快报记者的采访。在他看来,内地与香港的经济交往不断加深,客观上需要民商事纠纷解决的最后一站:“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以更便利的方式得到落地。如今正式生效,他感觉特别畅快。
作为一名大湾区执业律师,刘珒认为《安排》让两地的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更加全面、便利地执行,减少了维权成本,当事人更有意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在当事人决定诉讼之前,更加需要律师帮助其完成诉讼策略及诉讼方案的拟定。另外,在内地、香港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会更加依赖律师提供合规及风险防控法律服务。
而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上来看,刘珒认为《安排》给了内地律师参与涉港、涉外实践的新舞台,让内地的涉外法治人才能够更加频繁地在国际舞台发声。
文章转载自:新快报
刘珒 律师
刘珒,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现任: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党总支组织委员、家事与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委员、诺臣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Lawsons菁英演讲俱乐部导师。
曾获荣誉:
2019年,广州律师协会颁发的“业务成果奖”,
2022年,广州律师协会颁发的“理论成果奖”。
业务强项:
·2019年,本人代理某自然人诉广东某大型国有企业写字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涉标的物为珠江新城附近标志性建筑,案涉标的额超过6亿元,一审胜诉。
·自2020起,本团队代表广东某著名港资企业应诉美国商务部的反倾销调查,每年帮助该企业出口的数百万美元的产品,维持最低税率。
·2020年,本人与雷建威律师共同经办的“湖北鄢成案”获得中华律师协会表彰,该案以个案推动立法,将“鄢成条款”写入《民法典》第34条第4款。
·2021年11月,本人代理深圳某民营企业与某央企谈判,仅用24天解决了深圳市地铁五号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客户实现约2亿元的法律价值。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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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