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创刊于1984年10月,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报头,由全国妇联主办,是一张具有思想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的全国唯一的一份全国性的女性大报。
近日,由于家乐福陆续关店,消费者购物卡如何兑付的问题日益凸显,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芳律师接受《中国妇女报》采访,针对消费者困境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今年上半年,家乐福就已经关店106家,截至上半年末,家乐福全国总数量仅有41家。曾购买过家乐福购物卡的消费者面临着如何处理剩余费用的窘境。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家乐福购物卡无法兑付的投诉有上千条。除北京外,福建、广东等地的消费者也反映存在这样的问题。另外,门店对购物卡的兑付设置了种种限制,仅剩的门店商品种类寥寥无几亦让消费者陷入无商品进行兑付的境地。
刘芳律师认为:家乐福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家乐福对购物卡设定的限制消费内容属于经营者设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限制了消费者权利,该内容是无效的。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卡里的金额本质上可以当作现金自由使用,而不应该受到限制。
针对目前家乐福超市提供的产品种类过少现象,刘芳律师表示:家乐福如果不能按照售卡时的约定来提供商品,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消费者究竟应如何维权,刘芳律师建议,消费者首先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协商失败,消费者则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进行解决:一、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或者到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请求调解;二、向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申请相关部门介入;三、如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了仲裁协议,则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调解未果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商家退还预付或剩余款项。
刘芳律师作为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法律思维,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采访再次展现了诺臣律师积极为群众服务的热心态度,也希望能为诺臣所律师们传递更多的社会正能量!
(采访回顾:
http://epaper.cnwomen.com.cn/html/2023-09/28/nbs.D110000zgfnb_1.htm#nw.D110000zgfnb_20230928_4-2.htm?time=1695857023237)
社会职务: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广州十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与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医药与健康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2020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市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入库律师✦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农本社区及执信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获奖记录:
●2020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0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社会责任贡献奖
●2021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2021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公益律师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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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刘芳律师团队
排 版 | 陈余铭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