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局在近日发布了“关于选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依照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和选任程序,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广州市司法局选任了187人担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我所高级合伙人张扬律师、二级合伙人李燕玲律师获选任。
自2017年起,两位律师便开始担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本次选任两位律师再次获聘,是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两位律师在过往履职工作的认可。诺臣律师将继续肩负起重托,不负使命,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广州的法治建设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 稿 | 行政部
排 版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