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产业迅猛发展以及大众对于文化娱乐生活的追求,通过互联网观看电影、连续剧,欣赏歌曲,已经成为主流娱乐模式。与此同时,涉及信息网络传播的新型著作权纠纷也在不断增多。
一直以来,张扬律师团队与多家报刊、电视、广播及新媒体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近期张扬律师团队接受某电视台的委托,代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系列案件。原告影视公司向法院起诉电视台,认为电视台在网上发布的五部影视作品存在侵权,要求电视台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六十余万元。
张扬律师团队在接受电视台委托后随即开展工作,律师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应诉思路整理。在对侵权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案件程序上的正当性、合法性进行详尽分析后,律师与法院保持沟通,并向法院提交了一系列的法律意见和证据材料,表达了本案中原告起诉观点中所存在的瑕疵。
在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法院在庭前的证据交换、举证阶段初步认同我方的观点,这让原告在开庭前“知难而退”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这场持续了近半年的诉讼案件,最终以影视公司撤诉而告终。律师成功帮助当事人避免几十万元的损失,最终的结果也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
本次电视台影视作品版权侵权赔偿系列案件由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扬律师牵头,李梓琪、杨雪两位律师作为电视台的委托代理人处理案件,为电视台提供了全程诉讼代理服务。
供 稿 | 张扬律师团队
排 版 | 董丽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