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习《民法典》有什么作用?外国人在中国违反《民法典》也受惩罚吗?用同学的头像制作表情包在网上发布违法?……
5月17日,在广州市第十六中学实验学校,举行了一场主题为“民法护航 ‘典’亮人生——《给孩子讲<民法典>》图书首发仪式暨十六中实验学校普法主题”活动。活动中,同学们与《给孩子讲<民法典>》的两位作者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优秀律师雷建威,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文胜面对面交流,提出了本文开头的哪些心中的疑问,两位专家现场逐一解答了这些青年学子关心的法律问题。
(图书首发仪式在市16中实验学校举行)
广东省少先队总辅导员李群英,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泽军,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编辑、新世纪出版社社长姚丹林,新世纪出版社总编辑王清,以及十六中实验学校副校长操明刚、德育副主任韩俊皊、大队辅导员吴蔚等出席了这个活动。
(有关领导为新书首发揭幕)
青少年为什么要学习《民法典》
众所周知,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雷建威律师认为,青少年不仅要学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还要遵守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秩序和传承公序良俗。对于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要伴随着社会道德法治教育,让同学们自觉树立守法意识的同时,更好地处理自身和社会的关系。
由新世纪出版社出版、雷建威律师与李文胜副教授合作编著的《给孩子讲<民法典>》图书和视频课堂,选取《民法典》中与青少年日常生活有关的条文,分为概述篇、家庭篇、校园篇、社会篇,通过具体化的案例,以问答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居住权等各方面权利和义务,例如,概述篇里讲解了制定和颁布《民法典》的意义、梳理了情理法三者的关系;校园篇重点讲解校园三角债、校园欺凌、遭遇性骚扰怎么办等实际问题;家庭篇一共有36个案例,从压岁钱、继承顺序谈到电梯广告费,实用性特别强;社会篇更是重点讲述见义勇为、高铁霸座等《民法典》新增条文。可以说,《给孩子讲<民法典>》这本书,填补了出版界专为青少年解读《民法典》的空白,对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图书作者李文胜在活动现场给同学们作民法典普法讲座)
用同学的头像制作表情包在网上发布是否违法引起学生共鸣
活动中,少先队员们向雷建威律师、李文胜副教授提问最引起大家的注意。初一(7)班徐赏首先发问:“老人摔倒必须扶,在没有监控的条件下,怎么处理比较好?”雷建威律师和李文胜副教授提出,中学生大多未满18周岁,难以在短时间内做出“扶与不扶”的“数学题”,他们建议中小学生必须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再考虑帮助别人,“否则,就会像水性不好的人去救落水者那样,自己也成了落水者。”
初一(5)班刘潼霖提了一个让全场同学产生共鸣的问题:如果未经他人同意,制作了他的表情包并发到微信群上,是否违法?李文胜教授问同学们:“这个问题很接地气,也是同学们经常遇到的问题,你们觉得是否违法?应该受惩罚吗?”同学们一致表示违法,有的同学还说“要判无期徒刑”。雷建威律师解释说:“同学们说得对,每个人都有肖像权,这个案例中首先是侵犯了同学的肖像权,必须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至于是否要赔偿损失,关键看侵权行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详细的法律解释大家可以看《给孩子讲<民法典>》书中第87和88页的问答内容和条文引用。”
(图书作者雷建威和李文胜现场解答同学们的问题)
同学们还就校园暴力、中国和外国《民法典》区别等问题向两位法律专家提问,在互问互答中了解《民法典》知识。
(雷建威和李文胜为同学们手中的《给孩子讲〈民法典〉》签名)
《民法典》免费视频课堂将送到广东省1.5万所中小学
据新世纪出版社社长姚丹林介绍,图书配套的30个视频课堂,立意高远,生动有趣,运用动画的新媒体方式制作,由雷建威律师进行影像讲解,内容道理深、理解易。每个视频课堂平均时长两分钟,讲述1—2个知识点,适用于课间休息和上课前收看,提高青少年碎片化时间的利用率。这些视频课堂也将免费送给广东省1.5万所中小学,供各校红领巾电视台播放。
姚社长还说:“接下来,我们将按照省委宣传部的要求,把《给孩子讲<民法典>》图书和视频课堂带到社区、图书馆、特殊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等,并邀请法律专家为青少年,特别是弱势群体进行普法讲座。”
(出版社向第十六中实验学校图书馆赠送《给孩子讲〈民法典〉》)
十六中实验学校副校长操明刚表示,《民法典》的颁布意义重大,中小学生应该从小学习,学校一定大力支持开展普法活动,让青少年都能懂得知法守法,对建设法治社会做贡献,培育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图书作者与同学们大合影)
来 源 | 中国教育在线
排 版 | 卢嘉欣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