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上午,由中共广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主办、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广州市公共场所外文标识立法调研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场)”在诺臣所会议室召开,10名广州市人大代表和4名广州市政协委员受邀参加座谈。会议由立法调研项目组组长、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雷建威律师主持,中共广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翻译室姚健建主任出席了这个会议。座谈会旨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广州市公共场所外文标识管理规定(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去年7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受中共广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委托对广州市公共场所外文标识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立法调研,成立了“广州市公共场所外文标识立法调研项目组”,由广州市人大代表、诺臣所高级合伙人雷建威律师担任组长,诺臣所主任黄家章律师和宋静律师担任副组长。一年来,项目组在市委外办的带领和指导下,先后到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开展调研,搜集了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数易其稿,又征询了市、区两级数十个部门的意见,形成了《广州市公共场所外文标识管理规定(草案)》。今天受邀到会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和广州市政协委员,皆为各行业的精英翘楚,他们的发言纷纷赞成和支持在我市开展外文标识的立法工作,并就法条内容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广州公共场所外文标识使用和管理建言献策。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闵卫国律师指出,从立法需要推陈出新,应充分体现广州自己的特色,他建议把本法“公共场所”的适用范围与地名路牌、交通指示牌整合在一起,使用相同的标准,形成一个统一的系统;此外,外文标识的使用和管理也要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一体化作出贡献。
广州市人大代表、原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校长秦金华认为,统一外文标识非常有必要,她以自己的亲身工作经验,提及外文标识的规范对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她建议规范使用外文标识的“公共场所”除了实体空间,还应延伸到网络虚拟空间,让互联网不能成为任意翻译外文的法外之地。
广州市政协委员、西汉南越王博物馆副馆长林冠男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从文化旅游景点的形象工程角度出发,指出了博物馆业在对外展示中由于翻译标准的不统一,不利于宣传的种种现象,希望通过本法的出台实施,能统一外文标识的翻译标准,提高相关的管理水平;她还提出,官方发布的外文标识要及时更新,并加强监管和指导。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茵明建议地名路牌可考虑“汉语拼音+英文”的模式,既遵守《地名管理条例》,又达到外文指引的目的,比较符合现实情况。民用机场、轨道交通等站点、设施、码头固然应该加以外文标识,但飞机、公交车、地铁这些交通工具的内部也应该配有外文标识。
此外,与会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卢日荣、梁国雄、岑倩莹、肖燕、庄伟燕、李志坚、谈凌和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胡育新、曾报春等也纷纷各抒己见,为《广州市公共场所外文标识管理规定(草案)》的具体条文和政府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姚健建主任、雷建威律师和黄家章律师对各代表和委员的部分疑问作了当场的回馈。
项目组将在会后认真研究和总结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充实完善《广州市公共场所外文标识管理规定(草案)》的内容,提交给委托单位,助力其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让其成为一部可操作、真管用的高质量地方规章,为广州提高城市公共服务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国际大都市建设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排 版 | 肖宇珊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雷建威 周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