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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行政与政府事务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一级合伙人宋静律师应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广州市市场监督局(以下简称“市监局”)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的邀请,为九部门3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联合执法”的主题培训讲座。
该场培训由市外办组织,联合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九部门人员参加,专题学习新规《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范内容及执法实操技巧,掌握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行政执法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以加强三机关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促进我所与行政执法队伍之间的互动交流,提升我所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水平。
继上午的理论、实操知识授课后,下午的执法培训内容为学员分组就拟定执法情境进行演练。市外办参加演练的13名执法人员,由1人模拟设置外语标识的商户,剩余12人自主组合分为三组,模拟组成一支执法队伍并由分组人员扮演执法主询问人员(组长);执法配合询问人员(兼笔录);执法过程记录人员;翻译四种角色。模拟在商场、景区、包点铺三个场景中进行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执法。
模拟演练结束后宋静律师对每组的演练情况进行评点。就演练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执法环节缺漏、执法方式瑕疵、特殊情况应对方案进行了讲解。同时,宋静律师亦“现身说法”,亲自饰演执法人员及商贩或公共场所管理人员,为大家生动全面地示范了正确的执法流程。
评点过程中,市监局、城管局多位执法经验丰富的学员就执法演练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就本部门执法过程中如何处理类似问题进行了部门之间的经验分享。各部门通过执法情境演练就未来可能出现的执法难题,执法依据之间的交叉冲突以及各部门联合执法可能会出现的职权交叉或覆盖问题进行了交流。
宋律师指出:《规定》并没有为外办赋予较强的执法权能,现在仍属于“软法”性质,部分原因即出于需要通过实际的执法过程磨合立法,通过实际执法完成《规定》改进的“田野调查”与问题收集,通过部门之间的执法配合以进行后续的职权细化区分或部门衔接流程调整。
在培训进入尾声之际,宋静律师着重强调了外办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三个要点,分别为:公共场所的范围列明与后期细化;与他部门执法职权的边界;外办的执法职权内容与执法流程。
培训结束后,市委外办翻译室姚健建主任作出了高度评价,表示宋律师以案例解读以及指导执法演练的方式进行的授课生动具体、深入浅出、易于理解,并举例指出授课内容对在座执法人员处理日常工作事务中的指导性作用,希望未来继续进行相关培训。同时感谢市监局、城管局两部门对《规定》实施的支持以及与外办的执法经验分享。表示外办今后会向两部门积极学习执法经验技巧,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用外办的涉外专业知识积极协助配合两部门的执法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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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宋静律师
微信号:flagzs001
广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广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 委员
农工民主党广州市委会法律委员会 副主任
广东省律师协会 国际业务委员会 合规业务委员会 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 参政议政与律师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委员
著作
1、《土地争议行民交叉裁判规则与案件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
2、《行政机关应诉必备核心技能》(法律出版社)
3、《律师必备核心技能》(法律出版社)
4、《法律明白人》(司法部指定教材) (中国法制出版社 拟出版)
5、《政府与企业行政合规》(中国法制出版社 拟出版)
抖音、视频号、小红书、B站、头条、快搜、知乎、喜马拉雅等新媒体全平台粉丝累计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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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宋静律师团队
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