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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选芸律师、宋静律师为黄花岗街道商会企业家培训“新公司法下,大股东为何频频败诉”第二场
发表时间:2024-07-12
要闻分类:诺臣动态

专注疑难复杂土地争议解决

作者/宋静 责编/李海仪


这是 福律阁公众号 的第 662 篇原创文

律师介绍


宋静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阁土地诉讼团队
微信号:flagzs001

2024年4月25日,黄花岗街道商会企业家培训系列课程“新《公司法》下,大股东为何频频败诉”第二期于汇华商贸大厦顺利举行。本期课程由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诺臣所”)创始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官选芸律师和合伙人宋静律师主讲,仍旧围绕“大股东败诉原因”,分析新公司法下大股东、企业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举措,直击企业家痛点、难点。



 这样的新形势下,所有老板都必须重新学习《公司法》,如果还像以前一样不设防的经营公司,粗犷管理所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新公司法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更需要加强对公司治理问题的识别、评估和应对,本课程旨在更好地帮助企业家解决新旧法律衔接下的各项公司治理疑难问题。



新《公司法》强化了董监高的义务,对公司治理机制提出更高的要求。本次课程的核心内容要点就是企业如何有效梳理本企业的公司的治理风险,如何在公司治理层面设计有效内控措施,防范风险。





在回顾第一期课程内容情况下,宋静律师重点讲解企业家必须了解的新《公司法》要点问题之七:母公司如何控制子公司、小股东查账权的行使、公司发行类别股、董事会职权责任新设计、董监高关联交易、法定代表人新规、决议的无效和撤销情形。





宋静律师结合公司法的体例内容以及典型案例,从实务角度解读了新《公司法》下公司治理模式由股东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的修订方向,深入分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



本次讲座受到与会企业家的高度评价,与会企业家们聚精会神、全程参与,纷纷表示本场讲座内容丰富,干货满满!与会企业家们对官选芸律师、宋静律师的专业性表示深度认可,不仅限于理论知识的讲解,而更侧重于实际落地所需,极具实操性。



新法的实施,既为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也使得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新《公司法》系列讲座旨在帮助企业家们全面理解和掌握新《公司法》的核心内容和重大变革,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助力企业顺利适应法规环境,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让企业家抓住这一历史性的机遇,从容应对各种挑战。



最后,对黄花岗街道商会及所有参与培训课程的商会成员表示由衷的感谢!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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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