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行程卡”微信公众号于12月12日0时发布公告,行程卡服务将正式下线,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作为手机用户行程数据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如何做好数据删除工作呢?
夫妻双方婚内(婚前)协议应当如何拟定?
房屋租赁遇到突发事故租客解除租约,业主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物业管理公司在应对住户生活涉及的法律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2022年12月18日与12月25日一连两期《法际线》节目,叶雯斐律师通过电话连线方式与主持人小敏同探讨日常生活中的热点法律问题。
在2022年12月18日的节目中,叶雯斐律师结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了企业日常经营服务客户或者企业内部管理员工中涉及收集个人信息数据的法律问题,并结合实务中常见的其他争议相关问题的经验与教训,分享了企业应当如何正确收集个人信息、收集的信息应当如何做好留存以及何时需要删除曾经收集的个人信息等具体的处理方法,也为听众在生活中遇到个人信息被侵害时应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提供了相应的建议。
节目中,有听众留言咨询关于离婚夫妻一方擅自给原婚生未成年子女更名,被侵权一方应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为未成年子女更名的权利。
叶雯斐律师就该听众提出的问题做出了答疑,并提出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的建议供所有听众参考。
同时,主持人也提到关于未成年子女姓氏的改变,不仅涉及离婚一方的权利,更主要的是应当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
在2022年12月25日的节目中,叶雯斐律师结合《民法典》对日常婚内关系拟定协议时关于处理夫妻双方财产协商问题提出了法律意见,并提出婚内协议不可任意对抗第三人的管理。
同时,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租客因为自身原因尚未正式入住房屋就要求业主解除租赁合同,业主应该如何维权?叶雯斐律师提出:并非所有的合同都适宜强制继续履行,例如租赁合同,在承租人却无意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强制其继续租赁使用房屋可能造成房屋的闲置、经营成本或生活成本不必要的扩大等物的浪费或损失的产生,因此可由违约方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获得合同的解除。
期间主持人提问:如业主发生租客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破坏或者遗留生活垃圾应该怎么办?叶雯斐律师解答:业主可以在租赁合同就清洁费做出约定,尽量等验收到出租屋确认无误之后才把押金退回给租客。
最后环节,叶雯斐律师就物业服务公司在日常物业管理中遇到的业主将杂物摆放在楼道,或者物业公司在举办游园活动时业主不慎摔伤,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等问题作出解答,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条款进行提供管理服务,同时需要在小区公告场所竖立安全警示牌,以免在与业主发生纠纷时候需承担赔偿责任。
音频链接:【婚内协议、离婚分居、房屋租赁等法律问题】
城市之声(FM103.6)《法际线》节目,逢周日上午十点至十二点直播。节目由张扬律师团队、莫春英律师团队以及岑曦蕾律师团队的多位律师上线节目,与主持人隽蔚、小敏一起讲解与生活工作相关的案例和热点新闻,并接听解答听众的法律问题。节目每期还会特别用《孙子兵法》的计谋与法律知识相结合,与听众分享现实中的法律经验,帮助听众在日常和工作中决胜千里。
供 稿 | 毛 洁
排 版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