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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王静律师当选为广东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发表时间:2023-04-21

近日,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王静律师当选为广东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王静律师表示很荣幸当选广东省黄埔同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此次当选是组织对自己的肯定和认可,其备受鼓舞,作为理事深感责任在肩、使命光荣。未来王静律师将继续传承和弘扬爱国、革命的黄埔精神,发挥理事作用,继续为新时代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民族伟大复兴,凝心聚力、出计献策,贡献智慧和力量。


黄埔军校同学会

黄埔军校同学会是由黄埔军校同学组成的爱国群众团体。是在邓小平等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下,经中共中央批准于1984年6月16日成立的。


黄埔军校同学会宗旨是:发扬黄埔精神,联络同学感情,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振兴中华。


黄埔军校同学会主要任务是: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方针政策,团结祖国大陆的黄埔同学及其亲属,联络台湾、港澳和海外的黄埔同学和黄埔组织,弘扬爱国革命的黄埔精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促进两岸交流交往,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事业和中华民族的繁荣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王静 律师


王静律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兼行政总监,广州市越秀区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广州市委委员、越秀区基层委副主委,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王静律师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同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在司法实务方面卓有建树,取得了不凡的业绩。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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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〇〇二年一月,二〇一二年被评为“广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二〇一七年改制成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自开办以来涉足的业务广泛,包括:房地产与城市更新、金融、知识产权、执行与资产处置、建设工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刑事合规、刑事辩护、立法与行政法律事务、涉外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婚姻家事、商事争议解决等法律业务,能在多个领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诺臣”喻意“已诺必诚”的职业素养和服务精神。而“LAWSONS”取意“法律众子”,表达了诺臣人对法律公义的敬崇之心。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诚信、专业、审慎、智慧的信念和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权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做到智圆行方,已诺必诚。


供   稿 | 王静律师团队

排   版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