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宋静律师突然接到黄花岗街道东环社区居委会张亮主任打来的电话,张主任语气着急的询问,社区一起劳资纠纷久拖不决,需要宋静律师出点子。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辖区某单位职工王先生于1997年5月入职,但自2011年不幸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因此病休至今。7年来,单位非常关心王先生的生活,多次派人上门照看慰问,每月照常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平时生活补贴、节日慰问也不断,只要有机会就并帮助王先生向上级工会申请各种补助。近段时间来,王先生的家属不断上门,找到主管领导,以生活艰难为由,要求单位额外给予100多万的经济补助。单位不堪其扰,考虑到王先生早已超过法律规定的医疗期(1年),按理单位早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继而由其享受社保待遇。单位多次想说服其家属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双方因此引起剧烈冲突。家属一度卧倒在机动车道,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一次。
今天,家属再次上门,要求继续谈判。单位求助于居委会,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任,张主任连忙叫上调解委副主任宋静律师,一同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参与调解。
(调解现场)
撰稿 | 许园园
指导 | 宋静
编辑 | 罗欣
审核 |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