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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盲人“申请导盲犬要邻居100%同意”引热议,郑子殷律师就此接受媒体采访
发表时间:2024-11-15


近日,上海一视障人士因邻居反对导致导盲犬申请受挫。此事在关注残健融合的社群中受到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据相关媒体报道,当事人所在的居委会告知申请导盲犬必须获得所在楼栋邻居同意,有一户邻居因怕狗持反对意见,当事人的申请因此未获通过。据了解,目前地方残联正围绕此事作协调沟通工作。



去年9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明确提出,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等服务犬提供便利。但现实生活中,导盲犬入户难、出行难问题依旧频发。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律师表示,如今,无障碍的理念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倡导,但在现实中,无障碍是一项闭合度要求很高的事业,“它聚焦于细节处,需要在全流程下功夫,对导盲犬亦是如此。”


“导盲犬的社会融合贯穿培训到服役的整个阶段,只有这个链条的社会融合闭合起来,才有可能进一步推动公众认知和磨合。”郑子殷律师表示,希望接下来地铁公交、机场航空、商场饭店不仅为服役导盲犬提供便利,也为培训期导盲犬提供现实场景训练便利,相互了解和磨合;参考发达地区经验,可共享培训期导盲犬及训练员信息,让不允许动物进内的场域,也有合理识别机制接受培训期导盲犬进入训练。


此外,郑子殷律师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导盲犬的认知和接受度,地方要明确和细化相关管理办法。相关管理部门、街道社区工作者、残联系统以及助残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在遇到导盲犬进入公共场合被拒等无障碍问题时,及时协调多方,提供有效解决方案,为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支持,对拒绝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行为进行明确的处罚规定,以法律手段保障导盲犬的通行权,确保视障人士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并在持续的社会互动中,让更多人意识到无障碍并非“别人的事情或责任”,而是“全社会”及“每个人”应做之事,要关注到无障碍的全周期,也为导盲犬训练提供实际资金和技术支持。


图文转载自: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新花城


郑子殷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行业30年,擅长民商事法律业务和公共法律服务:资产并购、企业法律顾问、高净值人士私人法律顾问;慈善法和非营利社会组织管理应用、学校法律顾问、校园安全事故纠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曾获主要荣誉:

2015年,腾讯大粤网、腾讯公益“2015时尚公益盛典温暖人物奖”


2017年,获第五届广东省志愿服务金奖 、首届律界公益榜公益爱心优秀奖、广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广州市慈善榜最具影响力慈善人物


2018年,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形象大使、广州市律协“最美律师”


2019年,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获广东好人、广州最美志愿者、广州十优律师


2021年,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2017-2021年度全省优秀律师、广州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22年,获凤凰行动者联盟2022公益盛典年度十大公益人物入围、2021年度广东省最美志愿者和广州市最美志愿者、广州最美慈善家庭


2023年,获广州市政协2022年度广州市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提案(2个)、在广州市律师协会“30年30人30所”活动中获评为“暖·服务为民榜样”、获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


2024年,获评广州市政协“2023年度优秀市政协委员”、获中国家庭教育学会2023年度家庭教育公益人物、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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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黄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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