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借助圈层文化围猎未成年少女,已经成为一种隐秘生意。
很难想象,13岁的孩子让网络上的陌生人看心情给钱,十几块,二十来块,然后熟练的、无差别的向其发送自己隐私部位的视频或者照片。一边是躲在角落里的猎奇的陌生人,将“魔手”隔空伸向未成年人,一边是追求个性化的未成年人群体,将身体的隐私部位当做赚零花钱的工具。
在法律上,这种对未成年人隔空索要淫秽内容的行为被称为“隔空猥亵”,属于猥亵的一种。它是一种新型犯罪形式,在司法实践层面已经明确了六年。在它的界定中,加害人是“以诱骗和胁迫”被害人为主要手段,然而现在,似乎已经脱去了“强迫”的成分,变成圈层中流行的一种玩法。
这个圈层,大多活跃在00后、10后群体中,因为特定的兴趣爱好和审美形成共同价值观和话语模式,他们反抗主流,拒绝庸常,富有创造力,但同时,也崇尚简单粗暴的规则,用极端的方式挑战传统的道德底线,包括物化自己,贩卖隐晦视频。
这是互联网世界里“令人触目惊心”的部分。凤凰网《风暴眼》发现,圈层里已经演化出视频生产、渠道引流、售卖等链条环节。在售卖引流上,已经形成多层代理,十多块的价格就可成为代理,也让这项生意的目的,看起来趣味性多过盈利性。但是这种需求是如何延伸而来的,孩子们无从知晓,更像是有一只无形之手操控这些未成年群体,以低廉的价格对他们进行性剥削。
*以上文字摘取自凤凰网《风暴眼》,详情请点击:隐秘的色情生意:谁在围猎未成年人?
互联网包罗万象,在半隐秘的角落里,未成年人将自己或他人当做性资源赚零花钱,他们不知道的是,拍摄、代理、购买,各环节都触犯了法律。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律师就此现象接受了凤凰网的采访。郑律师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
对于这些圈内的代理,郑子殷律师表示,“我国的一般刑事责任年龄是已满16周岁,如视频被认定为淫秽物品,行为人涉嫌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罪。若未达一般刑责年龄,也可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而对于购买人,持有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在购买后进行传播,则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这是一个新的治理问题”,郑子殷律师表示,如果事件是以成年人为主导,利用这些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新型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性剥削。但其复杂之处在于,此类未成年人既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人,又是被害人,对观念的影响危害更大,很容易被诱导到下一步,“对她们将来的人生影响之坏无法估量”。
郑子殷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行业30年,擅长民商事法律业务和公共法律服务:资产并购、企业法律顾问、高净值人士私人法律顾问;慈善法和非营利社会组织管理应用、学校法律顾问、校园安全事故纠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曾获主要荣誉:
2015年,腾讯大粤网、腾讯公益“2015时尚公益盛典温暖人物奖”
2017年,获第五届广东省志愿服务金奖 、首届律界公益榜公益爱心优秀奖、广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广州市慈善榜最具影响力慈善人物
2018年,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形象大使、广州市律协“最美律师”
2019年,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获广东好人、广州最美志愿者、广州十优律师
2021年,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2017-2021年度全省优秀律师、广州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22年,获凤凰行动者联盟2022公益盛典年度十大公益人物入围、2021年度广东省最美志愿者和广州市最美志愿者、广州最美慈善家庭
2023年,获广州市政协2022年度广州市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提案(2个)、在广州市律师协会“30年30人30所”活动中获评为“暖·服务为民榜样”、获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
2024年,获评广州市政协“2023年度优秀市政协委员”、获中国家庭教育学会2023年度家庭教育公益人物、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委员会主任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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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