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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蔡佳峻律师就“非机动车道被占用,电动车行驶遇阻”接受广东广播电视台采访
发表时间:2024-07-15


随着城市交通压力的不断增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的现象日益严重,不仅影响了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同时也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2023年11月,广州市宝岗大道发生的的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事故,再次将非机动车道被占用的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蔡佳峻律师就此问题接受广东广播电视台采访。



蔡佳峻律师指出:非机动车道被占用并非个例,而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应当注意避让非机动车。然而,当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时,非机动车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但必须确保安全。


在广州市宝岗大道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事故中,蔡佳峻律师分析认为,机动车驾驶员未能及时避让借用机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借用机动车道时也应确保安全。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事故责任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分担。此外,蔡佳峻律师还提到,对于那些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违停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非机动车道上停车,如果因为违规停车导致交通事故,违停车辆的驾驶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谈及改善非机动车道被占用现象时,蔡佳峻律师建议,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规划和管理,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确保其不被违规占用。同时加大对机动车随意占用非机动车道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公众也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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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佳峻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劳动合规及争议解决

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争议及国企法律事务,为肇庆市高新区管委会、省属大型海洋重工国企、大型军工企业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服务。


于中山大学《立法评论》刊物发表文章《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问题研究》;

参与编写《给孩子讲<民法典>》,该书系全国范围内第一本关于《民法典》的青少年普法读物,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2021年“暑假读一本好书推荐书目”;

参与编写《民法典新规则全知道》,该书由民法学家王利明教授作序,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多次接受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经济科教频道、民生频道、珠江频道、潮州电视台及广州日报、新快报、钱江晚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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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