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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例 | 我所王静律师以广州行政争议调解员身份参与行政复议调解
发表时间:2023-11-17


近日,广州市复议机构首次启动广州行政争议调解员参与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王静律师以广州行政争议调解员身份在案件中积极调解,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得以实现,最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该案是广州市首例由行政争议调解员促成争议化解的复议案件,亦是广州市坚持把复议调解作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最优选择”的一次生动实践。






案情简介


天河某小区业主曾女士、陈女士因所在楼宇加装电梯的行政争议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复议机构对案情进行认真梳理,耐心听取各方诉求,在了解到案件申请人(增设电梯反对方)、被申请人(行政机关)、第三人(增设电梯申请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决定邀请广州争议调解员王静律师进行调解。王静律师通过多次现场走访、组织协调会等形式,积极推动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最终成功化解纠纷,案结事了。



调解过程


协调会上,王静律师在详细倾听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后,了解到两位复议申请人并不完全反对加装电梯,只是认为现行方案的电梯尺寸过大、重量过重,存在安全和消防隐患。两位申请人是低层住户,希望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涉案拟增设电梯工程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申请人的诉求难以通过单纯的行政复议而实现,但各方当事人都有‘退一步’的意愿,能成功调解的机会非常大”,王静律师表示。


在此基础上,王静律师结合案件情况制定了个性化的调解方案,对于申请人反对现行方案电梯尺寸和载重的核心主张,王静律师多次前往案涉住宅楼进行实地勘察,仔细对比小区其他住宅楼电梯加装情况,并组织电梯生产方、经销方和施工方参与现场调解。经多次协商,调整后电梯尺寸得到两位申请人的认可,补偿问题也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各方当事人满意地签订了调解协议,为调解工作画下了圆满的句号。


王静律师说:“首次以行政争议调解员的角色成功调解复议案件,我倍感荣幸。我将继续运用所学,用和谐的方式促成争议化解,为各方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案后回访


该宗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后,市复议机构对复议申请人进行了案后回访,两位申请人对案件处置过程和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曾女士表示:“调解员的耐心解释使我们对增设电梯的法律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在调解员的努力下,我们与高层住户达成了共识,电梯加装完成后我能够如愿使用,也得到了合理的补偿,我对这样的结果非常满意。”


陈女士表示:“我原以为行政复议只是简单地判断行政机关的对与错,没曾想到还可以通过调解结案。调解员为我们各方量身定制了调解方案,并多次上门协商,我的诉求能够快速得到实现,也维护了邻里邻居的和谐关系,这一次我是真切地感受到了行政复议的高效和暖心。”


作为广州行政争议调解员,王静律师一直用心用情为民解难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发挥调解力量,为完善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打造多元化行政争议化解平台贡献法治力量。


图文来源:广东司法行政


王静 律师


王静律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兼行政总监,广州市越秀区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广州市委委员、越秀区基层委副主委,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王静律师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同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在司法实务方面卓有建树,取得了不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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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品宣部

排   版 | 陈余铭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