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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房屋交易不是“捉迷藏”,隐瞒真相可能坐牢!
发表时间: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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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聊的是一个关于房屋交易的案例,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买卖故事,而是一出充满欺骗和逃避的戏码。这个故事的主角叫郭某,他因为一次房屋交易,不仅失去了自由,还欠下了一大笔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郭某是如何从一个普通的房东变成了合同诈骗罪犯的。

【第一幕:房屋交易的“隐形斗篷”】

郭某有一套房子,但这套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不能进行过户。这就像是房子披上了一件“隐形斗篷”,看起来还在那里,但实际上已经不能动弹了。然而,郭某并没有告诉买家贾某这个关键的信息,而是像卖魔法商品的商人一样,把这个“有瑕疵”的房子推销出去。

【第二幕:680万的“魔法消失”】

贾某信以为真,支付了680万元购房款,其中200余万元本应用于归还银行抵押借款并办理解押手续。但郭某收到钱后,就像施了一个“魔法消失”咒语,把这笔钱全部用于个人支出,房子的查封和抵押问题一点也没解决。这时,贾某才发现自己不仅买不到房,还损失了一大笔钱。

【第三幕:逃亡与归案的“捉迷藏”】

郭某意识到事情败露后,就像玩捉迷藏一样,换了手机号码,逃到了湖北省武汉市。但是,正义的法律不会让他逍遥法外,最终在2020年11月2日,郭某被抓获归案。

【第四幕:法庭上的“真相大白”】

在法庭上,郭某试图将自己的行为描述为一场民事纠纷,但法官却像是一位智慧的魔法师,看穿了他的伎俩。法院认为,郭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民事纠纷的范畴,他有非法占有他人钱款的目的,这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都属于刑法中的诈骗犯罪类型,但它们在犯罪的对象、手段、目的和法律规定上有所区别。

1. 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利用对方对合同的信任,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这种诈骗行为是在合同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具有一定的合同背景和法律形式。合同诈骗罪的特点是犯罪分子利用合同的名义,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犯罪分子利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诈骗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不局限于合同关系中的另一方。诈骗手段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证件等。

「两者区别」

法律条文:合同诈骗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有专门规定,而诈骗罪则在刑法第192条规定。

犯罪背景:合同诈骗罪发生在合同关系中,而诈骗罪不局限于合同关系。

犯罪手段:合同诈骗罪通常涉及隐瞒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诈骗罪的手段更为广泛。

「日常生活中防范诈骗犯罪的措施」

1.保持警惕:对于陌生人的突然来电、来信或网络信息,保持警惕,不轻信。

2.核实信息:在涉及金钱交易时,应当核实对方身份和信息的真实性。

3.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账户、密码等。

4.审慎签约: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5.使用正规渠道:进行金融交易时,尽量使用正规的银行和支付渠道。

6.学习知识: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段和特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7.报警求助:一旦发现诈骗行为,应立即向警方报案。

【第五幕:判决与教训的“结局”】

最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6万元,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680万元给被害人。郭某的上诉没有成功,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结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房屋交易不是一场游戏,隐瞒真相可能会让你付出沉重的代价。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都要确保信息的透明和真实,否则,法律的制裁就像一张大网,迟早会让不诚实的人落网。

无论你是买家还是卖家,在房屋交易中都要诚实守信,不要试图用小聪明逃避法律的制裁。记住,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它不会被任何“隐形斗篷”所迷惑。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共同维护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作者介绍】




岑曦蕾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广东省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 委员

ICFP国际理财规划师

CICFP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

美国ABNLP协会注册NLP执行师

企业合规师


2021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8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家族企业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7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家族企业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

2017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招摇撞骗案)


岑曦蕾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办理了多宗涉及境内外合同纠纷、侵权赔偿、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等方面案件,还曾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等金融机构的诉讼业务代理律师,办理了多宗诉讼、非诉讼、执行案件,保全和回收了大量的国有资产。

岑曦蕾律师深耕于财富传承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及执业技巧。自2017年以来,受托为多位客户制定财富规划方案,金额达数千万美元,协助客户全面实施落地境内外的财富规划方案。


“嘉猷[yóu]”出自《尚书·君陈》,有良策之意。我们是嘉猷律师团队,一群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法律人,秉承着为客户出良策、谋身安、解忧难、促发展的初心,植根广州,旨在为客户提供专业、个性、贴心、细致的综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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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 | 嘉猷律师团队

排   版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