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律师
各位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聊一个热乎的话题——员工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公司能否一锤定音地说“再见”呢?
案情回顾
刘某是一位教育培训公司的员工,因为对工作安排不满,于是在朋友圈“放大招”,宣布周末不接工作电话。公司看了,心情大概是从震惊到愤怒再到按下解雇按钮。然而,刘某不干了,认为公司的解雇是违法的,于是双方在法庭上见了。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刘某赔偿金49504元。
法官表示,公司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刘某的行为并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幽默解读
首先,我们得明白,朋友圈并不是法外之地,那里的言论也是有后果的。但是,公司想要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像是想要在没有搅拌的情况下做出完美的奶茶,难度可想而知。
公司规章制度是员工行为的“指南针”,但如果这个“指南针”是公司一言堂制定的,那么它的指向性就值得商榷了。法院这次就是认为,公司的规章制度像是“秘制配方”,员工不知道,也没参与,自然就不能算数。
再来看看刘某的行为,虽然在朋友圈表达不满,看起来像是在公司的脸上贴了个“差评”标签,但法院觉得这并不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毕竟,周末不接工作电话,对于追求工作与生活平衡的现代人来说,似乎也不是什么不能理解的事情。
专业分析
那么,笔者作为一名专业律师,是怎么看这个案子呢?
01
规章制度的民主协商程序
首先,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循民主程序,也就是说,员工得有发言权,不能“你说了算”。这就像是家庭里制定家规,如果只有父母说了算,那孩子们肯定心里有怨言。
02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件大事,用人单位在拿起“解雇大锤”之前,得先告知工会或职工代表。这就像是打篮球,你得先传球,不能一拿到球就自己投篮。
03
言论自由不是自由言论
最后,员工的言论自由也是受到保护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在朋友圈里无限制“开炮”。员工在表达不满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毕竟,朋友圈也不是“吐槽大会”。
岑律师
总之,这场劳动争议告诉我们,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理性行事。用人单位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员工则要合理表达自己的权利和诉求。这样,才能避免“朋友圈一言堂”,共同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作者及团队介绍】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广东省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 委员
ICFP国际理财规划师
CICFP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
美国ABNLP协会注册NLP执行师
企业合规师
2021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8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家族企业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7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家族企业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
2017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招摇撞骗案)
岑曦蕾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办理了多宗涉及境内外合同纠纷、侵权赔偿、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等方面案件,还曾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等金融机构的诉讼业务代理律师,办理了多宗诉讼、非诉讼、执行案件,保全和回收了大量的国有资产。
深耕于财富传承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及执业技巧。自2017年以来,受托为多位客户制定财富规划方案,金额达数千万美元,协助客户全面实施落地境内外的财富规划方案。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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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嘉猷律师团队
排 版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