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未保法被法律界誉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小宪法”,在施行两周年之际,我所郑子殷律师、莫春英律师、周倩仪律师、黎嘉敏律师、曾文慧律师以及一众未保律师联合出版《防侵害,悦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案例分析》。希望通过这本普法书籍,能让孩子爱上法律,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
《防侵害,悦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案例分析》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线,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七章;通过以案说法、法护小知识、拓展阅读、观点判断以及法律检索,配以精美插图等形式,力图贴近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娱乐,让普法变得更加喜闻乐见,润物无声。
本期普法知识点
隔离结束后,却又进入“社交隔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九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卫生保健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疫苗预防接种进行规范,防治未成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做好伤害预防和干预,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做好未成年人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障碍早期识别和诊断治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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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郑子殷律师团队
编 辑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