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门店是汽车销售链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销售人员是销售链条中的最前线。因员工违规导致纠纷,给公司带来损失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汽车销售企业要遵守合规要求需对内将合规延伸至员工管理层面。
案 例
让我们来看下销售过程中,因员工个人行为,企业管理疏忽,导致的两则案例。
1.私自收取款项:销售人员私自收取客户款项
一购车客户向公安部门报案,称其被4S店一销售顾问骗了上百万,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后发现,这个销售顾问利用其作为4S店销售人员身份,对外虚构4S店低价购车的促销信息,诱使诸多买车人前来购买。客户在得知可以低价购买新车的信息之后,在销售顾问的介绍下,先后从4S店一共订购了5台车,只有一台车客户与4S店签了销售合同。5台车原价合计为350万元,但销售顾问向客户称因为是促销价,所以客户仅需要支付260万元。其中向4S店支付200万元,剩余60万元支付到销售顾问个人账户。
对于上述5台车,客户仅提走签了合同的1台,对于剩余未签订合同的4台车,客户多次要求提车,销售顾问均以种种理由拖延推诿,后客户意识被骗于是报警,并将4S店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其支付的剩余4台车的购车款220万元(260-40)。
对于该销售顾问的刑事案件,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于客户起诉4S店的民事案件,就客户已经提走的1台车成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剩余4台车因为没签订销售合同因此不成立买卖法律关系;客户向销售顾问个人支付的60万元,系客户被诈骗的赃款,不应当退还;客户提走的1台车价款为50万元,并非40万元。因此4S店的退款应为4S店实际收取的款项(200万元)扣减车价(50万元),遂判决4S店向客户退还200-50=150万元。
2. 私下承诺:买车时销售人员私下承诺
为购买新车,销售人员小杨告诉小陆其所在的车行有购车返首付优惠,还向小陆承诺购车首付款将于购车后每天返还,三年内返还完毕,相当于零首付购车。面对诱人的购车优惠,小陆决定购买,于是到小杨提供的车行地址办理了购车手续,但双方未将“返还首付”内容写入《购车合同》和《购车协议》。后小陆先后收到首付返还款共计1620元,汇款均来自第三方个人账户。自此之后,小陆就再也没有收到过返还款。后小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行向其返还剩余的全部首付款及利息。车行在诉讼中认为,小杨通过微信向小陆作出“返还首付”的承诺是未经授权的个人行为,与车行无关。
法院认为,小陆与车行通过销售人员微信私聊的“返还首付”承诺具有合同效力,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车行销售人员小杨与小陆互加微信好友明显是为了满足工作需要,双方的对话内容均为汽车销售信息,发生的时间也是上班时间,小杨宣传推销车辆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故车行认为“返还首付”承诺是小杨未经授权的个人行为。车行应受该承诺的约束而须继续履行返还义务,每天返还首付款给小陆直到全部返完毕,但在本案中对未到期的返还款项,法院不予支持。
合规管理建议
上述两者案例都让我们看到因员工行为导致企业陷入被动的局面,甚至给企业造成了损失。要防范上述风险,要从两个层面进行员工管理:
1.销售前:做好制度规范
建议企业参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价格行为规范》等制定销售行为标准及制度。对员工在销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统一约束、统一管理。同时可以定期安排考核、培训,考核不通过的员工可以要求其继续学习销售规范,从源头上降低违规风险。
公司的规定、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中可以增加包含对销售违规行为及处分的制度说明,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详尽列明确员工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并且该制度要经民主程序通过。一旦销售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注意按照程序向员工送达违规违纪处分等通知,并保留原件、会议记录、考试纸张等证据。
2.销售中:销售行为规范
① 私人账户收款行为:建议销售合同中明确指定购车款的收取账户,如客户支付到其他账户,均不视为支付的购车款。同时4S店可以在展厅醒目位置做图示提示,提醒客户不要给任何销售人员个人转钱。
② 未付全款提车行为:合同中可以明确收取全额购车款后才可提车,建议公司内部强化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③ 私下承诺行为:建议在汽车销售合同明确约定“公司销售人员私下作出的涉及合同变更或解除的任何承诺不作为公司承诺”。
3.商业贿赂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和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
或者个人的行为。”
员工个人受贿的,汽车经销商有可能会被认为受贿一方,需要承担如下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汽车经销商应当从内部杜绝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员工依法合规销售,将合规经营理念贯彻到每一个环节。
谢 玥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翻译学、法学双学位,香港中文大学硕士,能熟练运用中英文工作。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负责审核、处理民商事合同及有关诉讼、民商事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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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谢 玥
排 版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张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