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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通过竞聘方式合法调岗?我们归纳总结了广东法院近五年的判决意见
发表时间: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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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胜任现工作”,是公司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的常见理由之一。而在实践中,公司却难以证明自身的工作要求以及员工具体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一些公司会通过简单的考核方式将员工评为末等从而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这种通过单方面考评而采取“末尾淘汰”的制度会被法院认定公司的调岗行为属于为违法。


常有公司向我们提出疑问,希望将公司的一些能力不足的部门负责人或者是管理岗位的员工进行合法的岗位调整,我们一般会建议公司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者考核评定制度设置竞聘上岗的规则,通过竞聘上岗的形式达到“能者上、庸者下”的效果。竞聘上岗的方式因为并不针对具体个人或部分员工,同时要设置明确的考核方式,员工参与竞岗的成绩决定了各自的岗位,这样的操作在目前的司法判例中发现法院案例可发现中是得到法律支持的。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公司不能通过竞聘的方式将未能成功上岗的员工进行开除处理,只是通过竞聘的方式撤销该员工原有的管理岗位。


为了让公司对涉及竞聘上岗问题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以及有效应对因竞聘上岗流程不当处理导致的纠纷,我们汇总了近五年来广州地区法院公布的因竞聘上岗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并归纳法院的裁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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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区“竞聘上岗”涉及劳动纠纷

案件的基本情况


01.竞聘失败后员工劳动仲裁或起诉的理由


通过案件检索与归纳我们发现,因竞聘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员工的诉求主要有三大类,一是“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以及工资待遇”,二是“竞聘失败被调岗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而索要经济补偿金”,三是“竞聘失败后直接被公司解雇而索要赔偿金”。其中第二类情况案件最多,主要原因在于当员工遭遇竞聘失败后往往对应的就是公司对其薪酬的调整,员工因竞聘失败内心的不满加上工资调整,往往会选择离职,并以公司违法扣减薪酬或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待遇履行为理由提出,从而索要经济补偿金。


02.案件胜诉率


关于竞聘劳动纠纷案件劳资双方的胜诉率方面,根据我们案例检索与归纳,员工胜诉率约为66%。在竞聘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公司的胜诉率低。因竞聘失败导致岗位调整,公司因在调岗或解雇的程序上不合规,从而使得员工提出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案件大部分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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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竞聘引发的劳动案件常见的

争议焦点以及公司败诉的原因


01.竞聘文件及程序是否合法合理?


公司若要对管理层员工实施竞聘上岗,需要事先有明确的竞聘上岗制度文件,文件中应当明确规定竞聘的程序以及评分规则。在竞聘程序上,公司也需要按照之前所公示的文件要求进行操作。在竞聘后公司需要将各员工的评分和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司法实践中关于公司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的纠纷会关注公司的调岗是否仅针对个人,所以公司在岗位竞聘上不能明显地有意针对某个员工进行。


法院也会重视竞聘文件内容的合理性,但是合理性的判断并没有明确的标准。通过检索相关竞聘上岗的案件中我们发现,法院综合考虑公司关于竞聘岗位设定工作以及与员工自身工作资质等因素做出分析,权衡公司竞聘文件内容是否合理。有的公司会为某个员工设置专属的竞聘条件,也有公司故意将某员工排除在竞聘考核选拔外,这些法院都会判决因竞聘文件内容不合理而无效。


02.公司对未参加竞聘或者竞聘失败而丧失原岗位员工的安置问题


竞聘选拔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大多数都是因为劳动者竞聘失败后不服公司随之而作出的调岗调薪行为而起。


对于竞聘失败的员工并不必然等同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因此公司不能直接以员工竞聘失败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竞聘失败而丧失原岗位的员工,公司需有具体的薪酬架构体系及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薪酬待遇,对于丧失原岗位的员工可以实施薪随岗变。若公司没有对员工有具体的岗位薪酬待遇的区分设置,那么在员工丧失原岗位后,公司单方降低员工薪酬则存在法律风险,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我们曾办理的一宗公司员工竞聘调岗纠纷案件,案中管理层员工因为竞聘失败而丧失管理层岗位,公司将其安排为一般员工岗位,对应薪酬也随之变化,员工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在判词中称:“公司2012年4月基于生产经营情况决定整合调整营销团队且对部分团队管理岗位进行公开竞聘,该整合调整决定并非特别针对某个或某几个员工做出,没有侮辱性和惩罚性;被调整员工也并非必然降职减薪,还可通过参加公开竞聘的方式恢复甚至取得更高的管理岗位;故该整合调整决定属于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的范畴,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据此,员工参加公开竞聘后因没有竞上区域团队管理岗位而被调岗降薪,不属于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调岗降薪情形;同时,《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员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和薪酬,反而约定用人单位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陈某的岗位和薪酬,故公司基于营销团队整合调整而对员工作出的调岗降薪决定也没有违反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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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与应对方案


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薪酬体系架构,对于不同岗位的员工设定不同金额的岗位工资,对于固定工资且无其他浮动项目的薪酬体系,公司难以对员工进行薪酬待遇的调整,虽然单一固定的工资标准在计算和发放上都较为简单,但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利于员工管理。


公司需要设置合法合理的竞聘制度,包括竞聘条件规则、竞聘评议流程、竞聘结果公示以及对竞聘失败丧失原岗位员工的安置方案等。


竞聘落选丧失原岗位的员工,公司需要根据原定的竞聘规则结合公司薪酬架构制度对该员工进行调整,调整该员工岗位涉及降职与调薪,需要提前与员工进行说明告知,调整后的岗位不得具有侮辱性、惩罚性,调整后的岗位应合理,不得变相解雇。





张扬 |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律所劳动法律事务部主任兼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第一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执业至今,为上百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如南方都市报社及其关联公司、珠江经济广播电台、南方航空、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时代商业、美国GLC建筑设计、日本明治、台湾忆霖食品、香港楼上集团、香港翠华集团等)。


已出版著作:《劳动用工完全法律指南》,2013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管理者身边的法律顾问》,2014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17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增订二版,2019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增订三版,2021年中国法制出版社第4版。《婚姻法律攻防战:律师告诉你离婚纠纷的60个秘密》,2017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HR高效解决方案:法律风险防范与证据指引》,2019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青少年法律知识实用问答(全国“八五普法”教材系列丛书)》,2021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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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毛   洁

排   版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张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