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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犬被车撞死,犬主因未栓绳需负全责。张扬律师讲解犬主责任及犬只管理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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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路段,一辆轿车撞死一只小狗。经交警勘查现场和调阅社会公共视频,判定犬主戴女士遛狗外出未拴绳,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戴女士觉得交警判定自己负担全部责任并赔偿轿车维修费用不公平。警方解释称,根据相关规定,戴女士未对小狗进行拴绳牵引,也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导致小狗跑到马路上干扰了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且引发了交通事故,作为狗主人的戴女士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另外,某网友在近日发布视频显示,在中山某路段,一只未栓狗绳的狗只突然发狂,遭路人制服。

广东珠江频道《今日关注》节目,记者采访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扬律师,讲解狗主人法律责任及犬只管理等相关问题。

相关视频可以点击下方链接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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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团队在商事法律服务领域深耕细作。团队律师洞悉经济态势,以法律思维和商业智慧在商事领域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法律顾问和争议解决服务,受到了企业界的广泛好评。

联系电话:13535300238(黄女士)

 

 

 

 

供   稿 | 毛   洁

排   版 | 董丽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