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基业花园业主称,自己所在的小区2020年成立了新的业委会,但自业委会成立至今已有两年未清洗水池,现在小区的居民用水已出现红色活虫,有时在洗澡时身上还会突然掉下几条虫子。目前,部分业主希望启动小区公共收益来加装水池扶梯装置,而业委会则提出要保证小区的内部运转,不愿动用公共收益。新闻一经播出,话题就登上了当天微博热搜佛山同城榜第一。
针对该起事件所涉及业主及业委会权利义务的法律问题,广东广播电视台触电新闻节目记者采访了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嘉丽律师。
汤嘉丽律师表示,业委会的权利来源于业主,如果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由于本次事项涉及加装水池扶梯装置,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业主大会按上述比例通过了表决,那么业委会应当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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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臣说法 | 我所汤嘉丽律师接受媒体采访解析小区业主与业委会争议案件
供 稿 | 毛 洁
排 版 | 董丽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