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幅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栏(一):发生医疗纠纷后如何申请人民调解!
发表时间:2022-06-10
首页 > 诺臣专业 > 专业研究 > 研究详情

发生了医患纠纷可以通过申请人民调解来解决,申请人民调解的,应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为了调解工作更顺利的进行,律师建议最好将以上材料连同证据材料一起提供给医调委。

但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刘芳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广州十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广东省律协医疗卫生与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协医药与健康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2020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理事

广州市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入库律师

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农本社区法律顾问律师

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执信社区法律顾问律师

 

 

 

 

供   稿 | 刘芳律师团队

排   版 | 董丽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