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明星偷逃税款的热度居高不下,很多人提出疑问,偷逃税款数额如此巨大,为何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呢?当年某明星因为逃税而坐牢,如今为何可以免除牢狱之灾?今天,笔者来谈谈逃税罪的认定。
一、逃税罪的法律规定
在《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之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逃税的行为,并没有规定违法的阻却事由,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条规定的逃税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触犯该条罪名。但《刑法修正案(七)》针对刑法的二百零一条规定的逃税罪进行了重大修改,修改为如下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认定逃税罪的条件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后,认定逃税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主体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等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税款等;单纯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不构成犯罪。
3、犯罪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缴纳税款10%以上。
4、不存在第四款规定的违法阻却事由。
三、如何区分罪与非罪
是否构成逃税罪,可从两个方面加以界定:
一、从逃税罪数额来看:凡逃税数额不足应纳税额10%的,或者逃税额不足5万元的,或者逃税超过5万元但不足应纳税总额10%的,或者逃税未超过5万但超过应纳税额10%的,均属于一般逃税违法行为,不构成逃税罪。只有逃税额应纳税总额10%以上且逃税数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才能构成逃税罪。
二、凡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缴纳税款10%以上的,构成逃税罪。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而被税务机关处2次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虽经2次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但再未逃税的,或者2次处罚后又逃税且逃税额在5万元以下的,也属于一般税收违法行为。
四、逃税罪的违法阻却事由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缴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为该罪的违法阻却事由。具有该违法阻却事由的,不再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即不作立案、起诉和审判。因此任何逃税案件,首先必须经税务机关的处理;税务机关没有处理的,司法机关不得直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缴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才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只要行为人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处理,无论该处理是否全面,都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应该注意的是该阻却事由仅适用于第201条第1款规定的纳税人逃税的情形,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的逃税行为,不适用于其他妨害税收征管的犯罪行为。
根据以上违法阻却事由的规定,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何现在某些人逃避巨额税款都可以免受刑事处罚了,因为他们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处理,按时补缴了税款和缴纳了滞纳金。
当然也并不是存在以上违法阻却事由就一定不追究刑事责任,该条款有除外规定,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因逃避缴纳税款”仅指逃税,不包括漏税,不限于一定符合逃税罪,只要属于税法规定的逃税即可。“5年内”应当从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如果前次刑事处罚只是单纯宣告有罪的,则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受过刑事处罚”是指收到人民法院的有罪宣告,而非受到主刑或者附加刑的处罚。“二次以上”仅指因逃税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之后,第三次才否定处罚阻却事由,而非第二次就追究刑事责任。
经上述的分析解释,读者应该能很好地理解逃税罪的认定条件,也能理解社会上发生的逃避巨额税款不用受到刑事处罚的事件了。
供 稿 | 冯晶晶
排 版 | 董丽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莫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