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幅
疫情防控下员工薪酬待遇常见问题汇总与解答
发表时间:2022-04-14
首页 > 诺臣专业 > 专业研究 > 研究详情

自2021年6月后,广州再次爆发本土疫情,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部分员工无法正常上班;或因广州疫情防控需要,部分企业安排员工采取灵活方式上班。针对疫情防控导致公司无法顺利运作、员工因为隔离、封控等措施无法正常上班等情况,企业应当如何发放工资?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的律师在疫情导致政府采取封控、管制措施时常接到企业HR提出的关于薪酬发放相关问题,现团队再次归纳汇总问题,并给予简要解答。

Q1:受疫情影响,企业让员工采取远程办公、轮岗轮休等灵活办公方式的,可以调整薪酬吗?

A:可以调整薪酬,但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

Q2:企业安排员工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工资如何发放?

A: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置导则》第二条规定,企业要求员工通过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Q3:员工被隔离或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无法返岗,工资如何发放?

A: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置导则》第三条规定,针对依法被实施隔离措施或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此外,针对此类员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广州市部分区域因为疫情管控而进行封闭式管理,若员工恰好在此区域内无法上班的,企业可考虑安排员工采取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提供正常劳动;若员工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则可在充分协商后,优先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或企业福利假,或与员工协商调整此期间薪酬。(参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指引》)

Q4:受疫情影响,企业部分停工停产的,能否按照停工停产规定支付工资待遇?

A:本土疫情爆发,若企业受疫情影响,业务变少,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若协商不成的,公司可考虑按停工停产处理,以减轻企业的用工成本压力。

对于企业能否非整体而仅就个别部门(或部分员工)停工停产的问题,广州法院目前的裁判意见倾向认为企业除了不能针对个别员工进行停工停产处理外,可以部分业务进行停工停产。

Q5:公司停工停产的,工资该如何发放?

A:根据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相关规定,针对停工停产部门的员工待遇标准如下:(1)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广东省的相关规定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供   稿 | 劳动法律事务部

排   版 | 董丽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张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