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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法院公告还要60天?!不用,30天就够了!
发表时间: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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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案

在2021年1月3日,李四因资金紧张,向张三借款人民币30万元,双方签署了借款合同并且明确了李四应当在2021年6月3日前还款。李四当时还拍胸脯说保证还款。但是到了2021年5月1日,张三多次打电话、发微信给李四,但是李四均不予理睬,直到2021年5月30日,张三再也联系不上李四,此时张三怀疑李四已经跑路了。于是张三才咨询我们律师应该如何维权。

张三担心起诉李四找不到人,还要苦等法院公告60天。开庭要公告、判决又要公告,那光公告就需要等120天了。

律师告诉张三:新民诉法将公告送达期间由60日调整为30日了。

律师说法

相信这种老赖“玩失踪”的情况也有不少人遇到,即便李四玩失踪,也可以通过“缺席判决”和“公告送达”等方式取得胜诉判决,从而迫使李四偿还欠款。

但众所周知,诉讼是一件消耗精力、金钱的活动,而长达60天的公告送达期间对于想尽快维权,获得法院支持的当事人,往往意味着漫长的等待。不过,本次民诉法的修正,将以前的公告送达期间由60日调整为30日,一方面减少了当事人维权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也加快了民事诉讼的进程,使得正义能够来得更及时一些。在经过法定30天公告期后,即便老赖声称没有看到过诉讼材料,也依然可以推定老赖收到了书面文件。届时,老赖不出庭参与庭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缺席判决”,以此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面对“玩失踪”的老赖,需要尽快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条引用

民诉法修正前后对比表

1641890321(1)

1641890470(1)

渠慎芬 |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641890493
刘珒 |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

 

 

 

 

供   稿 | 渠慎芬、刘珒

排   版 | 董丽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石伟民